2008年12月31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是2004年以来中央第6次将目光聚焦在“三农”领域。同时也将推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并规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这充分说明了畜牧业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地位和农民持续增收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规定,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并专列一条,强调要加快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并从四个方面对生猪、奶牛等畜禽生产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突出强调要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意见》指出,要采取市场预警、储备调节、增加险种、期货交易等措施,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同时明确,要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
二是着力提高奶源质量。《意见》规定在继续落实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等政策的基础上,明确在2009年新实施奶牛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着力扶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奶站,确保奶源质量。这是我国奶业发展史上第一次对奶牛生产大县实行财政奖励政策。
三是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意见》强调,要增加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投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养殖场用地等政策。尤其是对养殖用地政策的明确规定,是首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
四是重视对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意见》提出,要加大畜禽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充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
此外,《意见》还规定要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安排专门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具体扶持政策和措施。